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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流程着力防範構建權責清晰框架
全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市委政法委關於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統一部署,以規範司法權力運行爲核心,以建立健全權力公開透明制度爲重點,以清權確權、優化流程、着力防範爲手段,大力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構建起權責清晰、流程規範、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框架,確保司法權公正廉潔運行。
市高院制定了《關於全市法院系統全面實行廉政風險防控的工作方案》,併成立領導機構。各級法院採取“自己找、同事提、領導點、組織審”的方式,全面清理和確定部門、崗位的職責權限,繪製權力運行流程圖,認真查找部門、崗位,在權力運行、制度機制、思想道德及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按照廉政風險點易導致腐敗問題發生率評定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建立工作臺賬,實行統一管理。按照合理分權、公開示權、有效控權的要求,建立規範權力運行的規章制度。針對不同等級的廉政風險隱患,採取相應措施,及時進行預警和處理。
經過全市法院系統共同排查,市高院梳理彙總各級法院廉政風險臺賬,形成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基本框架,確定應當監督制約的5項權力,即領導班子決策權、幹部人事權、財物管理權、審判權、執行權。全市法院系統共梳理出權力行使重點環節88個,廉政風險點120個,經評定風險等級爲高的74個,中的28個,低的18個,制定了161項監督制約制度,提升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水平。(天津政法報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