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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呂獻峯通訊員李建寧劉宏巖)一男子購買被盜車輛,得知實情後爲減少經濟損失,竟轉手賣給他人獲利。
今年2月,寧河縣的李某經他人介紹結識胡某,他花費兩萬元從胡某手中購買了一輛二手“昌河”汽車,但胡某未提供車輛手續。在李某再三催要的情況下,胡某只得告知車輛屬被盜車,李某找胡某退車要錢,胡某關閉手機,不知去向。爲減少經濟損失,李某在網上發佈售賣“昌河”汽車信息。7月,河北省唐山市的劉某在網上看到信息後,經雙方討價還價,最終以4萬元成交。李某簽寫協議時書寫假名。車輛成交後,李某電話告知劉某“昌河”汽車系被盜車,打完電話後扔掉手機卡,企圖逃避打擊。劉某報警,寧河警方展開偵查,鎖定嫌疑人李某。8月28日,公安寧河分局嶽龍派出所抓獲李某,李某供認了犯罪事實。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捕胡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