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更不主張在職專家,以‘故宮博物院’的名義或利用故宮博物院的公職身份,參與非公務文物鑑定等活動。”他明確表示,“即使在故宮履行審批手續批准的公務性活動,也必須在授權範圍和時間內開展。”
公益性也意味着“有文化特色”的展覽與公共服務。
據悉,目前故宮南側端門一帶品質不高的陳列展覽已被清退,今年“五一”已騰出房間,用於售票、飲水、領取老人車和改造爲洗手間。
“我們的陳列展覽已經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風格,去年在午門展廳舉辦的《蘭亭特展》就是一個有益的嘗試。同時,我們將逐步梳理故宮內部的商家,在紀念品方面將不再什麼都賣,而是配合每一次陳列展覽,研發適合百姓需要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系列文化產品,突出‘故宮特色’。通過文化產品讓公衆‘把故宮帶回家’,也是一種延伸服務理念。”單霽翔院長說。
呼籲制定《故宮保護條例》
單霽翔院長表示,未來,爲促進故宮文物保護工作真正做到“依法進行”,保護故宮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再受到各類形式和程度的侵害,亟需在國家層面制定《故宮保護條例》。
今年“兩會”期間,他已正式建議由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制定該《條例》。“在法律層面上,對於故宮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與故宮所蘊含的文化價值和承擔的歷史使命並不匹配。”單霽翔院長說,“我還是希望由國家有關部門牽頭制定《故宮保護條例》,構築對故宮進行分層次、分區域科學管理的法律防護網,同時也能廣泛吸納民意,尊重全社會保護故宮的積極性。”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