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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簡介
李紅艷女,漢族,196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1981年7月參加工作,內蒙古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官』,2004年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2005年被全國婦聯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巾幗建功標兵』,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先進個人』,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女法官』。
金秋八月,天高氣爽。我們慕名來到具有6660餘年歷史的紅山文化發祥地——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走訪了新當選的黨的十八大代表、赤峰市中院副院長李紅艷。
『能夠被推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我倍感榮幸,這都是各級黨組織培養的結果,都是同志們幫助信任的結果』。
略微沈思以後,她向我們回顧了從事法官生涯30餘年路程。
1991年冬天,時任告申庭審判員的李紅艷去一個貧困的小村子實地調查取證,走進當事人家,發現炕上的葦席十分破爛,上面還落著厚厚的一層土,短暫的猶豫過後,她還是實實在在地坐上了炕頭。一番推心置腹的長談,本以為很難處理的案子竟然順利得到調解。
『就衝你一個姑娘家不嫌我家髒,我就相信你是個辦實事的人,你說的話我就信!』事後,那位當事人的一番話對她觸動很大,她說『從此我更加真誠地對待當事人,30年中,好多案件就是靠這種真誠實現了案結事了』。
2008年的一天,克什克騰旗中頭地村境內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村民潘某的兒子當場死亡。案件發生後,當地公安局作出了死者是『騎自行車不慎摔倒死亡,與貨車無關』的結論,家屬質疑,上訴至法院。接到案件後,李紅艷趕到案發現場實地調查,村民潘某非常激動,希望李紅艷徹查案件,秉公執法。看著眼前的場景,李紅艷意識到案件處理有問題,立即組織庭審人員反復審議,糾正了公安部門的鑒定結論,村民潘某勝訴。
『衣服能曬,工資能曬,法官的良心也能曬』,李紅艷說,『多年從事審判工作,我見了太多當事人的悲歡離合,深知法官肩上的擔子有多重。那位申訴成功興高采烈地請全村人看電影的農民;那位接到勝訴判決後跪地嚎啕大哭的白發老人;那位母子4人無處容身執意尋死被我救下的中年婦女掏心窩子的話語;還有為了一個被醫療事故變成殘廢的男孩能得到更好的安置,我與醫院院長那場聲淚俱下的對話……等等這一幕幕場景時時清晰地浮現在我的眼前。』
李紅艷眼含淚花,十分動情地說:『法官手中一件普通的案子,在老百姓那裡就是一片天,一元錢的官司和上萬元的官司所體現的公平正義都是一樣的!雖然瑕疵案件只佔我們處理案件的很小很小比例,但就涉案當事人來說,那就是百分之百錯誤的!』
『不出錯案,是我給自己確定的工作目標,如今30年過去了,我做到了「零差錯」,這讓我感到無比踏實、無比幸福』,談到這裡,李紅艷臉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在談話中我們了解到,僅2003年至2005年她擔任審監庭庭長期間,該庭審結各類民事案件500餘件,其中80餘件由她親自審理,均息訴服判。2008年初擔任中院副院長後,繼續分管民事審判工作,仍然堅守在審判第一線。她嚴格要求自己,從不參加影響法庭審理的應酬,還經常叮囑同事們做到『心不要黑,手不要長,嘴不要饞』,要求民事案件做到100%開庭審理,讓當事人有話講在法庭,有證舉在法庭,有理辯在法庭,讓勝訴者體驗到法律公正,也使敗訴者能夠息訴服判。四年半的時間下來,赤峰中院形成了民事案件結案率高、調解率高、發改率低的良好局面。
『記得最高法院原副院長祝明山同志說過一段話「法官是一項特殊的神聖的職業,它需要忠誠、奉獻、進取和勇氣,要成為一名真正合格的法官必要付出長期的乃至終生的不懈努力和代價」。能當選黨的十八大代表,這既是組織上給我的榮譽,也對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後,我會更加努力地工作,在法官這個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奮斗終生,一定無愧於十八大代表的稱號』。李紅艷用這樣一段耐人尋味的話結束了我們的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