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9月7日電記者餘東明王家樑通訊員高忠祥因犯罪嫌疑人詐騙案值不足6000元,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檢察院首次運用新規對一起詐騙案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據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和山東省公安廳於2012年7月26日發佈了《關於確定詐騙罪具體數額標準的通知》規定,將辦理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確定爲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