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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孔一穎
縱觀中外,人無誠信不立,國無誠信不強。但近年來,一系列誠信缺失的事件一次又一次讓我們面對“失信之痛”,更爲甚者,見利忘義、出爾反爾等不誠信的行爲已經滲透到司法領域,侵蝕着法律公平、公正的根基。部分法官信仰缺失、徇私枉法更是助漲了歪風邪氣,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面對法律的窘境,北京市東城法院誠信工程建設的提出,無疑是向種種不誠信的行爲亮劍,向缺少誠信的社會大環境宣戰。
更可貴的是,“誠信工程”對於東城法院而言並非一個口號、一項運動,其起源自專業的法律人對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強烈願望,根植於全院每名幹警“對內以誠正身,對外以誠立信”的理念。這項工程以完整的架構設計和一整套嚴密的制度規範爲基礎,貫穿於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節,與法院的各項重點工作密不可分,是東城法院實實在在以司法審判爲立足點所做的全新嘗試。
這樣的一種嘗試,通過一個個單獨案件的誠信積累,讓人民羣衆逐漸對司法誠信產生認同。當然,司法公信力的重樹,只有一個東城法院遠遠不夠,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更是一項長期、艱鉅的工程。但“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如果一個又一個的法院、單位、羣體、個人都能邁出誠信的步伐,我們整個社會誠信工程的建設完善還會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