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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發布時間兩次篡改 |
針對9月8日上市的光明220毫升小口瓶鮮奶發生異常的情況,記者注意到,儘管光明集團官網在下午4點10分左右發佈聲明,但聲明中的發佈時間卻先後兩次“穿越”,先爲上午8時08分“發佈”,後又“變化”到下午3時。
在這份名爲《關於2012年9月8日上市的光明220毫升小口瓶鮮奶發生異常的情況說明及致歉》中,光明方面寫道,“2012年9月8日早我司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上海乳品四廠生產的小口瓶鮮奶(220毫升/瓶,批號:20120907)口感出現酸敗的情況。我司非常重視,第一時間到消費者家中取到相關產品,進行原因分析。”
聲明中稱,目前初步分析產品發生酸敗的原因是:該批次產品從工廠下線後集中存放於大冷庫,爲滿足今早的送奶上門服務,在配送前進行移庫的過程中,因車輛溫度沒達到標準導致其中部分產品發生酸敗。
光明方面續稱,目前共接到該產品投訴952人次,並表示“我們對消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們已經第一時間派專業人員上門進行處理,會根據消費者的意願進行退貨、補貨或者退款。”
光明方面同時承諾,“會對產品移庫過程加強監督管理,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而光明乳業官方微博最近一次更新仍爲昨晚10時05分,目前仍未對此事發布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