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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我以爲最快也得十天半個月才能結案,但萬萬沒想到,一個半小時就結了案。”8月30日,江西省永新縣人民法院立案大廳,一起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劉某這樣稱讚法院的工作。
按照一般的訴訟程序,一個案件的審理時間至少在半個月以上,當事人還得來回跑法院,訴訟成本也比較高,這起離婚案件的主審法官尹素珍介紹說,對於那些權利義務關係明確、標的不大,基本無爭議的案件,程序上法院儘量簡化,通知或聯繫當事人可以採取口信、電話、傳真等方便快捷的方式,結案方式也可以靈活的選擇調解、簡易開庭等形式。
永新法院爲減輕當事人訴累,着力解決打官司難、訴訟拖延頑疾,確立了一天結案制和周結案制,有效整合審判資源,對於特別困難、急需從速從快化解矛盾糾紛的當事人開通訴訟快車道,積極探索簡單民事案件訴裁機制。
截至8月31日,該院1天內結案的案件數25件,3天內結案的案件數44件,4天內結案的52件,5天內結案的65件,平均調解週期爲6天,速調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了100%。
(張慧斌楊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