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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孫某駕駛摩托車搶奪一婦女挎包時,該婦女死死地抓住了自己的包。爲了獲取錢財,孫某始終沒放手,並最終搶劫得手。
經法院查明,今年35歲的孫某是北辰區人,2012年1月3日傍晚,孫某騎着摩托車,來到紅橋區“西站西大橋”下坡處。見婦女於某騎着電動車下坡,孫某駕駛摩托車從其右側超越。剎那間,他伸出左手抓住了掛在於某車把上的挎包。於某是某傢俱城的店長,她的包內有貨款、訂金和自己的零用錢,共兩萬餘元,還有手機兩部、以及貔貅掛件、銀行卡和身份證等物。當時她拼命地抓住自己的包,而孫某說什麼也不願意放手,孫某拖帶了她兩個跟頭,拖行10多米,使被害人於某的精神受到很大打擊,而且失去了工作。春節過後,孫某又駕駛摩托車先後在紅橋區昌圖道、新紅路和河北區月牙河附近,實施3次搶奪,搶得現金1760元,手機4部、筆記本電腦兩臺。
日前,紅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搶奪罪,數罪併罰,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6萬元。(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王飛 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