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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北京大興摔童案被告人韓磊的律師成准強通過北京市一中院遞交了韓磊的書面上訴狀。記者從法院方面了解到,韓磊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大興摔童案於9月25日宣判,被告人韓磊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後,於當天上午在法院暫看室內口頭向主審法官張鵬提出上訴。
昨天是此案上訴的最後一天,記者從韓磊律師成准強處獲悉,他於昨天上午在看守所會見韓磊,並於下午2點多到北京市一中院遞交書面上訴狀。
開庭時,韓磊曾稱願意接受死刑,但獲判死刑後又提出上訴。對於態度的轉變,成准強解釋稱,韓磊表示,孩子已經死了,他能夠接受死刑,但法院給他定故意殺人的罪名,以及對他作案時明知摔的是孩子的認定不認可。韓磊表示願意去死,但是不願意含冤去死。韓磊原定明年結婚,他表示,如果結婚他也會有孩子,所以不可能去傷害一個無辜的孩子。成准強說,在他會見韓磊時,韓磊反復強調稱自己當時確實不知道摔的是孩子,而是離開現場後纔得知。
此外,成准強認為,被害女童在被送往天壇醫院前,曾前往舊宮醫院,但卻沒有相關治療內容,“顱腦損傷後,是需要固定頭部的,但法院沒有查清這段時間內女童被救治的過程”。
成准強說,他分別於宣判次日和昨日兩次前往看守所會見韓磊。“他的情緒一直比較平靜,但是今天(8日)我見到他,發現他整個人消瘦了一圈。”成准強說,雖然只有短短十幾天,但韓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死刑對於一個人的打擊確實太大了”。
成准強表示,昨天上午見到韓磊後,韓磊讓他帶話給家人,希望家人不要過於傷心,要相信他並非大奸大惡之人,同時也希望家人能夠盡力盡快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
該案另一被告人李明在宣判後表示不上訴,至今未遞交上訴狀。
>>法條鏈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處罰)。(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