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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做好職務犯罪涉案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人)的診療救助工作,確保辦案安全,日前,靜海縣檢察院根據高檢院有關文件精神,與靜海縣衛生局、縣中醫醫院共同會簽了《關於設立職務犯罪涉案當事人診療救助綠色通道的協議》。
該協議確定,靜海縣中醫醫院爲靜海縣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涉案當事人診療救助單位,雙方協定縣檢察院負責醫生的接送,並承擔相關診費。中醫醫院設立專門診室、確定專職醫生負責檢察院查辦的職務犯罪涉案當事人的診療救助工作。同時該協議還對就醫程序、雙方應盡義務、加強安全保障等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
診療救助綠色通道建立後,有利於職務犯罪涉案當事人在發病時,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好的醫療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涉案當事人的人身權利。(天津政法報 馬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