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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法警正設置毛玻璃,警方證人將在那裡作證。 李佳攝J161
今天上午9時,北京市一中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販毒案,郭宗奎等4人因涉嫌犯販毒罪,被法警押進法庭受審。審理過程中,辯護人認為偵查人員有違法行為,並申請進行非法證據排除。而公訴人則申請兩名緝毒警和一名污點證人出庭作證。經過合議,法院認為郭宗奎的一份有罪供述系非法證據,不許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宣讀。
據悉,此起案件是自2010年最高院出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之後,北京市法院首次在向媒體開庭的案件中進行非法證據排除,並當庭把被告人的一份供述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北京緝毒警抓獲『毒販』
郭宗奎今年30歲,四川省珙縣孝兒鎮農民,和其妻子育有一女。2011年8月21日,郭宗奎在四川老家被北京市公安局緝毒警察抓捕,後被押解到北京。在此之前,他的同案犯劉增起、袁野、楊彥利已經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抓獲。
據檢方起訴,曾被判死緩、後於2003年刑滿出獄的劉增起以販賣為目的,於2011年8月13日至16日間,在四川省成都市以每克265元的價格向郭宗奎購買毒品550克。
檢方認為,郭宗奎、劉增起等人分別構成販賣毒品罪和販賣、運輸毒品罪。
被告人當庭稱遭逼供
甫一開庭,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為郭宗奎指派的辯護人、北京中勉律師事務所王建林律師就說:『尊敬的審判長,在會見郭宗奎的過程中,我了解到,偵查人員在偵查此案中,有違法的行為。』辯護人表示,2011年8月21日,郭宗奎在四川被抓獲後,北京的兩名偵查人員用拍桌子、用其妻女的安全相威脅的方式,逼迫郭宗奎認罪。此外,偵查人員還在押送過程中進行誘供,告訴其即便認罪,也判不了幾年。
『郭宗奎,剛纔你的辯護律師所陳述的情況,是真的嗎?』主審法官向郭宗奎發問。
『是真的,這些內容都是我對律師說的。』郭宗奎當庭表示。
辯護人據此當庭申請對郭宗奎的所有有罪供述進行非法證據排除。辯護人認為,雖然偵查人員只在8月21日和22日有違法行為,但其違法行為對郭宗奎留下的陰影長期存在。
『郭宗奎,你說說偵查人員對你有什麼違法行為?』主審法官發問道。
『當時他們抓我的時候,我就告訴他們,我根本沒有參與這些事。但他們用我家孩子威脅我,意思是我不認罪的話,就見不到我閨女了。』郭宗奎抬起頭,對著話筒大聲說。
『你聽到這些話之後,是什麼感受?』法官問。
『害怕,我非常害怕。』郭宗奎說。
郭宗奎的辯護人補充說,郭宗奎的文化程度低,只有小學文化,其女兒剛出過車禍,偵查員的話讓郭宗奎感到畏懼,因此郭宗奎的有罪供述不可采信。
檢方否認非法取證申請緝毒警作證
檢方介紹說,被告人提出在偵查階段訊問時受到偵查人員威脅,纔作出有罪供述,在被抓獲時因吸毒導致頭腦不清作出有罪供述,他們實際上並未販毒。針對被告人的辯解,市檢一分院要求參與該案偵查的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偵查人員、北京市天堂河戒毒中心毒品鑒定專家以及曾經從被告人手中買過毒品的證人出庭作證,以證明對被告人的訊問情況、吸食毒品後人的精神狀態和被告人買賣毒品等關鍵情節。
在法庭上,針對郭宗奎及其辯護人的說法,早有准備的公訴人當庭表態:『不同意郭宗奎及其辯護人的說法。公訴人申請兩名緝毒警和污點證人出庭作證,以證明在偵查工作中沒有違法行為。由於證人的特殊身份,特申請對證人進行遮擋。』
經過合議庭評議,法官允許證人出庭,並先讓兩名緝毒警察作證。法警搬來兩塊帶磨砂玻璃的屏風,遮擋住法庭入口到證人席的通道,證人席也被遮擋住,但是法官和辯護人、被告人、公訴人可以看到。
警察承認審訊沒有同步錄像
隨後,緝毒警察王某和李某先後出庭作證。
公訴人要求王警官說明抓捕前的偵查工作,但被法官以與案件無關為由拒絕,法官要求王警官直接說明在抓捕郭宗奎之後的情況。
『抓獲後,我們立即把他帶到當地派出所,並進行了突審。一開始他關鍵情節都沒有回答。由於我們經過偵查,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證據,所以他後來很平靜地承認了。』王警官陳述說。
公訴人問:『審訊中,告知他權利了嗎?對他有言語上的威脅嗎?』
『沒有。』
公訴人問:『是否接觸過他的家人?』
『沒有。』
隨後,郭宗奎的辯護人開始發問。辯護人問:『在四川審訊過幾次。』
『兩次。』
『他是否都作了有罪供述?』
『大體上他對這個事兒是不否認的,具體到某個細節,我印象也不深了。』
『郭宗奎識字嗎?』
『應該不識字,但會寫自己的名字。』
『那筆錄是怎麼簽的?』
『我向他宣讀過筆錄。』
『你如何證明你宣讀的筆錄和他簽名的內容是一致的?』
『有其他偵查人員在場,可以證明。』
王警官退庭後,緝毒警察李某開始作證。
公訴人問:
『在四川對他(郭宗奎)進行過審訊嗎?』
『在四川當地派出所對他進行過突審。剛開始訊問時,他基本上不回答問題,後來我們用掌握的一些證據作他的工作,並告訴他要有個好的態度,後來他就開始供述犯罪事實。』
『制作筆錄了嗎?』
『沒有。』
『為什麼沒有筆錄?』
『因為這次是突審,當時下大雨,派出所也停電了,就沒有作筆錄。』
『第二次制作筆錄了嗎?』
『制作了。』
公訴人問過之後,辯護人開始發問:『你們對郭宗奎所作的有罪供述有同步錄音錄像嗎?』
『沒有。』
隨後毒品鑒定專家鄭某、一名污點證人也先後出庭,對本案中涉及其他被告人的情況進行了作證。
一份有罪供述不准宣讀
兩名警官作證之後,各方開始對警官的證言進行質證。
郭宗奎:『剛纔出去的王警官,拿我家孩子威脅我,說我不認罪,就別想見孩子。我的孩子剛出生40多天就碰上車禍,差點死了,警察用孩子威脅我,我就非常害怕。警察還說北京這邊有好幾個人證明我參與了販毒,另外,筆錄並沒有向我宣讀,就讓我簽字了。』
郭宗奎的辯護人說:『警察說郭宗奎在很自然很平靜的狀態下作的有罪供述,從常理推測,郭宗奎被警察抓到派出所,怎麼可能很自然很平靜?可見兩名警察所作的證言是虛假的。』
公訴人說:『從證據可以看出,郭宗奎是在完全自然的狀態下作出的有罪供述,審訊過程中不存在威脅等違法行為。』
經過5分鍾的休庭,合議庭認為,不能排除偵查人員在8月21日對郭宗奎的審訊有違法行為,因此,在開庭審理中,不允許公訴人宣讀偵查人員在8月21日對郭宗奎審訊時所取得的第一份供述。
本報記者楊昌平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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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當庭證言
采信率為100%
本報訊(記者楊昌平)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審理的郭宗奎販毒案,進行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和證人出庭作證程序。根據高檢院統一安排,來自全國30多個省市的90多名檢察機關公訴部門負責人以及北京市公安機關、法院、司法局等130多人對庭審過程進行了觀摩。
市檢一分院表示,該院於2006年開始進行刑事案件證人出庭工作嘗試,2009年以來,一分院出庭作證的案件數量達124件153人,證人出庭率從5.7%上昇到23.8%,大大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證人當庭證言的采信率為100%。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