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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有成的女兒卻找了一個無房無車無工作的“三無”男友,母親趙女士覺得太丟人,反對無效又咽不下這口氣,於是拒絕把女兒付款購買的婚房還給女兒。昨天,這起親生母女間的官司在通州法院開庭,女兒王小姐一再保證以後會孝順母親,但趙女士不爲所動,堅決不允許準女婿入住。
>>現實
女高管愛上三無男
33歲的王小姐是某公司副總經理,收入豐厚,還有3套房產。而她交往的男友卻沒有穩定工作,沒房沒車。兩人原是認識十幾年的普通朋友,近兩年才發展成戀人。趙女士對這位準女婿強烈反對。
王小姐說,2008年8月,她看中了通州區的一處房屋,並籌足了首付款92萬餘元,與房屋賣方約定同年9月交易。但到了9月,王小姐正在外地出差,無法及時回京,於是委託母親以自己的名義代她進行交易。當時母女倆約定,除交易過程借用趙女士名義外,所有首付款、還貸款均由王小姐支付,房屋實際歸王小姐所有,趙女士隨時協助女兒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此後趙女士代女兒買下總價230多萬的房子,除了首付款92萬餘元外,貸款138萬。兩年後,這些貸款已由王小姐全部還清,但是母女間卻因爲王小姐的新男友產生了矛盾。
>>尷尬
老人占房防準女婿
王小姐想把這處房產作爲婚房,但母親拒不配合過戶。王小姐無奈將母親起訴至法院。
昨天,母女倆都來到法庭,雖然面對面坐着,但目光卻少有交集。雖然王小姐一直說會孝順母親,希望母親能同意自己的婚事,讓出婚房,但趙女士態度堅決地表示拒絕。
“不同意,房子寫的我的名字,我爲什麼給她啊?”趙女士理直氣壯地說,部分房款是她出的,她不同意女兒找的男友,所以不想讓他住。
趙女士說,首付款有20萬元是她出的,但沒證據。王小姐則說,首付款是自己出的。當時銷售員說,她想要的房子馬上要賣了,因爲她在外地出差,身份證也不在家,就讓母親幫忙交錢。母親曾給她寫了一份證明。一直沒有過戶是因爲父母就她一個獨生女,“我以爲房子寫在誰名下無所謂,但沒有想到會出現男朋友的問題”。
-各執一詞
女兒我想結婚要孩子母親跟了他就別認我
王小姐說,男友以前來過自己家,當時還是普通朋友,母親也沒什麼意見,但是發展成戀愛關係後母親就堅決反對。
“我想要結婚,還想要孩子,可是男朋友一來我母親就將他罵出去。”王小姐神情黯然地說,男友原來沒有穩定工作,最近找了一份,但是和她的高管工作相差很遠。
“如果非要在一起就和我斷絕關係!”趙女士認爲,女兒找了一個沒有穩定工作的男朋友,而且又是外地的,沒有房子、沒有車,經濟能力不行,“這種事情太不光彩了,我沒法和其他人說”。
女兒感情好錢無所謂母親男人窮撐不起家
法官詢問王小姐,如果房子判給了她,母親也要住怎麼辦,王小姐痛快地表態,“我同意母親和我一起住,我也會好好孝順母親,希望母親認可我的男朋友”。
王小姐說,男朋友在德國留學多年,只是現在懷才不遇,不會一直這樣平庸。她覺得,只要兩人感情好就行,經濟方面無所謂。
趙女士則表示,“那是不可能的,我根本看不上這個男的”。她認爲,男人要有事業,女兒要生孩子就不可能掙那麼多錢了,男人撐起家來需要很多錢。“早知道你現在這麼不聽話,我當初就不該給你寫那個證明!”趙女士幽怨地說,之前女兒對她挺好的,因爲婚事,這兩年母女倆也不溝通了。
鑑於趙女士不同意調解,法官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
本報記者王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