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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關延遲退休年齡的話題引發公衆持續關注。如何看待延遲退休?國外對退休年齡有何制度安排?人民日報“求證”欄目記者調查了部分國家的相關規定與做法。
疑問一:多數國傢什麼年齡退休?
【調查】發達國家男性退休年齡多爲65歲左右,女性60歲—65歲;發展中國家男性多爲60歲左右,女性55歲—60歲;50歲退休爲全世界最早
據本報駐外記者對19國的調查,多數國家近年來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或者計劃提高退休年齡。例如,美國將領取全額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韓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2013年由60歲調整爲61歲,2033年將提高至65歲。加拿大政府於數月前出臺辦法,將領取養老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
記者同時發現,發展中國家女性退休年齡一般在55歲—60歲,如巴西、俄羅斯、泰國、印尼等。發達國家,特別是歐洲福利國家女性退休年齡基本在60歲—65歲,部分推遲到67歲,但對體力勞動者有特殊安排。例如,瑞典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爲65歲,體力勞動者可申請61歲退休。
“在過去十幾年裏,提高退休年齡在各國已成爲社保改革進程中一個最普遍的改革手段。據不完全統計,在經合組織的34個成員國中,至今沒有提高退休年齡的國家只有芬蘭、冰島、墨西哥、荷蘭、西班牙、英國。而這6國的退休年齡在半個世紀之前就已經保持在65歲或67歲。”中國社科院教授鄭秉文指出。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人均預期壽命40歲,1981年達到67.8歲,目前男女平均爲74.83歲。可以說,延長退休年齡是隨着人口預期壽命延長的一個必然趨勢,也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邏輯要求。”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對160多個國家的統計,我國女職工50歲退休,是全世界最早的國家之一(如科威特男女均50歲退休)。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爲,目前,我國已出現人均預期壽命增長、受教育年限延長和人口老齡化及少子高齡化現象,勞動力供求狀況也在發生變化,在這種背景下,問題的焦點或許不是要不要延遲,而是以什麼方式延遲、從什麼時候開始延遲。
鄭功成同時表示,有人認爲延遲退休年齡是因養老基金出現巨大缺口而急需彌補,事實並非如此。一方面,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並不存在缺口;另一方面,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並不必然構成延遲退休年齡的理由。例如,德國是第一個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採取現收現付財務模式的國家,其養老賬戶資金始終充足,但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延遲退休年齡,到2029年將由現行的65歲逐步延長到67歲,“這是以人均預期壽命延長與人口結構變化作爲調整依據,是維護代際公平的需要。”
疑問二:延遲退休會一步到位嗎?
【調查】大多采取漸進方式,每年延長几個月
記者採訪時瞭解到,一些羣衆不贊成延遲退休。“我們這樣的下崗工人,沒有單位就沒有了生活來源,出去打工很多單位都不要歲數大的,還得自己交保險,撐到退休,確實很苦。”53歲的王素媛曾是遼寧省本溪市重型機械廠工人,談起退休前的下崗生活,她跟記者抱怨道。很多面臨退休者也表示,如果馬上從60歲延遲到65歲退休,很難接受。
對此,褚福靈表示,大家對延遲退休年齡有誤解。“延遲退休年齡不是瞬時舉措,而是歷史的、漸進的過程,即用幾十年時間把男女退休年齡提高到一個適中的水平。例如,用50年時間提高5歲,大概10年提高一歲,一年也就提高一兩個月。”
據調查,國外多數國家採取漸進方式提高退休年齡。例如,波蘭今年6月推出了改革法案,將女性60歲退休和男性65歲退休改爲一律67歲退休。改革實行遞進式,即每年延長3個月,男性在2020年全部實現67歲退休,女性到2040年全部實現67歲退休。意大利對男65歲、女60歲的退休年齡採取逐年延長,到2018年實現男女均66歲退休。
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表示,延遲退休是人口形勢、人口規律早就決定了的。但考慮到高齡勞動者的生產力和創新力畢竟有限,延遲退休要慎重,要有邊界意識不可能無限延長,要有彈性,給潛在退休者選擇的權利等。
疑問三:退休年齡如何改革?
【調查】多國推行彈性退休制,但規定了最早領取養老金年齡或最低繳費年限;我國存在大量非正常退休現象,首先需規範退休年齡
駐外記者調查發現,一方面許多國家通過制度設計鼓勵公民延遲退休;另一方面,也在一定條件下允許提前退休,即實行彈性退休制。實行彈性退休的國家均規定了最早領取養老金年齡或最低繳費年限。例如德國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爲65歲,最早可60歲領取,但養老金將減少;美國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爲65.8歲,最早可62歲領取,提前領取者養老金按比例遞減;瑞典法定退休年齡爲65歲,最早可61歲退休,但替代率從80%降爲55%。加拿大提前退休者,養老金每月減少0.5%,如果提前5年退休,養老金將減少30%。
“我國也可以推行彈性退休制,但需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進,引入國外全額、差額、超額養老金制度。達不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只能得到差額養老金,超過退休年齡退休者可領取超額養老金。”褚福靈說。
鄭秉文則表示,中國未來可實行彈性退休制,但目前不應實施。“目前我國實行男性60歲、女性50歲(女幹部55歲)退休的政策,與國外相比,退休年齡明顯偏低。與此同時,每年中國的非正常退休(包括提前退休和其他原因退休)所佔比例仍高達10%—20%。”
據《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1》統計,中國非正常退休人數,2006年爲63萬人,佔當年退休人數的22.3%,2007年74萬,2008年85萬,2009年86萬,2010年67萬。
“因此,目前首先應規範退休年齡。第二步是逐漸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女性的退休年齡逐步向男性靠攏。第三步,在條件成熟時,推行彈性的、階梯式的退休。在現階段,彈性退休、階梯式退休可能會造成社會不公平,輿論會認爲這是公務員爲自己尋租。”鄭秉文強調。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祕書長唐鈞建議,可以試行彈性退休制,但對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不允許延遲退休。“如果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允許延遲退休,會造成政府冗員,也對事業單位年輕人成長不利。”
“實際上,我國現行退休年齡也是有彈性的,如特殊工種可以提前5年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等。”鄭功成指出,退休年齡可以在基準之上有彈性,但彈性退休不能解釋爲任意退休,即勞動者想什麼時候退休就什麼時候退休。因爲任何公共政策必須有基準,這是確保社會公正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