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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中小學教職工享公辦學校同等權利
□建立教育決策公示、聽證制度
□實施『鵬城英纔』計劃
□中職逐步面向市外、省外招生
□深港在河套地區聯合辦學
南方日報訊(記者/孫穎)改革公辦學校辦學體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深化與港澳臺地區教育合作,深港聯合在河套地區打造高水平教育合作區、將實施留學生交流計劃、開設跨國網上課堂,為市民和海外人士多元化學習服務……昨日公布的《深圳市教育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透露,將在辦學體制、教育管理體制、人纔培養體制、招生考試體制、教育投資體制、教育開放體制等方面進行改革。
辦學體制改革
建立民辦中小學退出機制
《規劃》透露,深圳將改革公辦學校辦學體制,在全市選擇一批薄弱學校,實行委托管理或特許辦學,探索強校帶弱校,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扶持薄弱學校發展。
對於民辦中小學教育,深圳將加大支持。市、區分別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民辦中小學學位補助、教師培訓、從教津貼等。此外,還將探索對民辦中小學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分類標准、管理和資助辦法,選擇8—10所典型學校進行分類試點;建立健全民辦中小學辦學風險防范機制及退出機制。
《規劃》表示,將建立公民辦教師統一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民辦中小學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權利。對長期從教教師發放從教津貼,逐步提高教師工資和福利待遇,穩定教師隊伍;實施民辦名師隊伍工程,到2015年,培養300名市一級民辦學校名師。
此外,落實民辦中小學在課程設置、教材選擇、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權,拓展民辦中小學特色辦學空間,支持民辦中小學探索國際化發展新途徑。如鼓勵民辦高中與國外知名教育機構合作,引進國外通用的大學預科課程,開展留學預科教育。業內人士表示,這一系列措施將對民辦教育進一步發展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管理體制改革
管理體制改革
完善大學法人化治理
『政府對教育的管理從直接行政管理為主向服務為主轉變,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行業准入、資金撥付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規劃》稱,將制訂深圳市學校規程,明確政府與學校的權限與職責,推進學校自主辦學。
此外,深圳還將建立教育決策公示、聽證制度。
在大學管理體制改革方面,《規劃》明確提出推進大學法人化治理,完善大學校長遴選任用辦法,探索構建以學術為導向的高校運行機制、探索建立由多方面代表參加的理事會治理機制。
在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方面,《規劃》則提出要推行校長職級制,促進中小學校長專業化發展。此外,擴大學校的選人用人自主權,實施境外優秀教師引進戰略,完善從行業、企業引進或聘請師資的機制和制度。
人纔培養體制改革
全面推進中小學課改
深圳將實施『鵬城英纔』培養計劃;支持高中加強與高校合作,建立健全優異學生和特長生的發現機制和培養指導制度,開展高中階段拔尖創新人纔培養試驗。
在技能人纔培養方面,支持高校與企業合作建設交叉學科、新興學科,促使人員相互聘用與流動,開展聯合培養人纔試驗。選擇一批與深圳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相適應的專業為試點,開發課程教材,建立專業建設標准和課程標准,形成理論實訓一體化的課程教學體系。
《規劃》還透露,將全面推進中小學課程改革試點,全面推廣探究式、啟發式、參與式、討論式教育教學方法,營造有利於學生積極參與、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於創新的良好環境。此外,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深圳還將探索建立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制度,以及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學校和教師評價體系。
招生考試體制改革
特色高中試點自主招生
《規劃》表示,將推動制定南科大管理辦法和深大條例,立法保障高校辦學自主權。以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為契機,爭取取得自主審核普通本專科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權限。以南科大、大學城各研究生院招生錄取改革為突破口,加強研究生錄取中創新能力的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中等職業學校將探索實行自主招生、提前招生,逐步提高注冊入學比例。此外,中等職業教育全日制招生范圍由面向深圳招生逐步放寬到面向市外、省外招生,招生對象逐步由初中畢業生擴大到成人、在職職工和其他有需要的人群。
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制度方面,《規劃》提出,探索實行優質高中每年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積極推進特色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試點。
教育開放體制改革
實施留學生交流計劃
《規劃》透露,將深化與港澳臺地區教育合作,引進1—2所香港知名高校來深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加快港澳高校深圳產學研基地建設,深港還會聯合在河套地區打造高水平教育合作區。
在與港澳職業教育合作方面,將引進港澳知名職業教育機構來深合作辦學,建設實訓基地。擴大與港澳職業培訓項目合作,聯合開展國際職業資格證書培訓、考試和鑒定。推進深港職業院校師資互派、學生互換,共建專業和課程,開展學分和學歷證書互認。積極推進深圳與臺灣學術交流和學生的雙向交流。
深圳還將實施留學生交流計劃,推進高校、高中與國際知名學校學生交換互讀。拓展中職、高職院校海外實習、就業與昇學渠道,探索在國外高職院校接受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實施大學生到國外進修、實習和見習計劃。每年選拔資助一批大學生(含研究生)到國外知名大學和企業進行短期進修、實習和見習。此外,擴大來深留學生規模;探索留學生民宿形式;到2015年在深留學生佔高校在校生比例達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