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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伊核問題應通過對話與合作解決
——訪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機構代表成競業
新華網維也納9月13日電(記者劉鋼)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13日通過決議,敦促伊朗執行與《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有關的保障協定和聯合國安理會的相關規定。決議草案由伊核問題六國共同提交,並在表決中得到了機構理事會35個成員中絕大多數國家的贊同。
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成競業大使在會後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從會議審議情況看,許多國家都強調了要通過對話、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的重要性。機構理事會剛剛通過的決議也是一個平衡的決議,既強調了繼續通過對話,加強外交努力的必要性,同時也表明,伊朗應當進一步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以便儘早澄清伊朗核計劃中的一些尚未解決的問題。我們希望這個決議有助於推動下一步關於伊核問題政治努力和對話的進程。”
在談到伊核問題久拖不決的癥結時,成競業認爲,缺乏互信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只有逐步建立互信,纔可能更容易地解決伊核問題。爲了建立互信,有關各方都應當做出相應努力,特別是照顧彼此的關切,能夠相向而行。
成競業說:“伊核問題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既涉及到核不擴散體制,也關係到中東地區的和平穩定。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定時間,也需要有關各方都做出努力,共同尋求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辦法,既要保證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同時也能夠使各方相信伊朗核計劃的和平性質。”
在談到解決伊核問題的前景時,成競業指出:“今年以來,伊核問題六方已同伊朗進行了三輪對話和一次專家會議。這些對話對如何解決伊核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討。我認爲這是一個很好的開頭。各方應繼續努力,儘快進行新一輪對話,進一步探討怎樣繼續推動伊核問題的解決進程。”
他還強調,在尋求伊核問題的解決過程中,有關各方應堅持分步走的原則,並進一步發揮創造性思維,體現必要的靈活。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對話進程不斷取得進展。
成競業最後強調,雖然各國在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制方面的目標相似,但在如何推動伊核問題的解決上,各方還是有不同的考慮和不同的重點。我們強調對話,強調通過合作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制裁施壓,因爲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制裁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