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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證明俺心裡沒有前男友?把他家東西偷了不就能證明了?登封一女子以此來向現男友表白自己的愛,結果小情侶均被逮捕。
郭某今年32歲,一直未找到男友。去年認識了孫某,兩人一見鍾情,不久即同居。但後來郭某很糾結:“他的眼裡、心裡只有電腦,沒有我。”
今年夏天,郭某邂逅離異的馮某。馮某能說會道,對郭某關懷備至。郭某即對馮某投懷送抱,還把自己和孫某的事情和盤托出。
就在兩人談婚論嫁時,馮某突然不放心,稱郭某未必對自己真心,說不定心裡還有孫某呢。郭某信誓旦旦,馮某依然不信,並揚言“只有拿出實際行動纔能表明你的愛”。
8月15日晚,郭某對馮某說:“你不是問我愛你有多深嗎?我倆把他家的東西偷走,這樣做能不能代表我的心?”“能,偷了他,就說明你心裡已徹底沒他了。”馮某立即回復。
當晚10時許,兩人悄悄來到孫某住處,用郭某事先配好的鑰匙將房門打開,把孫某的電腦、手機、數碼相機、現金和部分金銀首飾盜走。警方趕到現場一排查,立即鎖定是郭某乾的。
9月13日,郭某和馮某因涉嫌盜竊罪被登封市檢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