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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40歲的馬來身患尿毒症,他一邊做透析,一邊販毒品。得知自己的親弟弟與另一親戚也因販毒被捕時,他“毅然”承擔了所有責任。昨日,在蘭州中院,馬來說:“販毒的人是我,我弟跟我親戚一概不知。”另兩名被告人則當庭翻供,稱“販毒與自己無關。”案件未當庭宣判。
馬來、馬德來自廣河,這對親兄弟來蘭州後分別在永昌路、臨夏路租住兩套房屋。他們不僅家境貧困,哥哥馬來更是身患尿毒症,需每週透析維持生命,面對必不可少的醫藥費,馬來盤算起販毒的“生意”。據起訴書指控,自2010年3月12日至2011年4月8日,馬來、馬德先後在拱星墩、七里河以及天水某地出售毒品20餘克。2011年4月8日,當親戚馬士思從老家來到蘭州後,馬德交給他9萬塊錢示意其購買毒品,馬士思隨後從外地購進200餘克毒品後,藏於兄弟倆的出租屋內。
2011年4月30日,警方將正在醫院進行透析的馬來及正前往銀行存款的馬德和臨夏路出租屋內睡覺的馬士思抓獲,並查獲毒品206.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