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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岩
記者的採訪權必須得到有效保證,這在任何體育賽事中都是基本常識,本屆大運會組委會既然決定邀請奧運會冠軍孫楊參賽,就應該將媒體服務工作做到位。組委會顯然想有所創新,但他們的創新卻是如此古板、生硬、嚴重缺乏經驗。
聽說,孫楊參加的大運會200米自由泳比賽,記者必須通過三道“門禁”才能進入內場採訪:一是大運會通用的註冊媒體記者證;二是游泳比賽門票;三是組委會下發的進入游泳館內場的公函。負責發送這份公函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規定這份公函只能讓6個人進內場。”至於推行新規定的理由,則是“爲了確保大賽順利進行”。
作爲擁有極高關注度的體育明星,孫楊吸引媒體目光非常正常,爲他專門召開新聞發佈會是可以的。這樣既給了媒體公平採訪的機會,也爲孫楊留出了充分的個人空間。如果能夠開闢更多采訪渠道,爲記者提供更多采訪便利,反而能讓他們瞭解到一個更加真實的孫楊。可惜,組委會的做法是“強堵”而不是“疏通”,這反而幫了倒忙,等於把孫楊的正能量給過濾掉,剩下的全都是負面新聞。同時,孫楊本人和孫楊的母親也應當學學如何應對媒體,僅僅是靠“煩死了”這種簡單粗暴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