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羊城晚報訊記者黃曉晴報道:身爲沿海公司經理,劉鐵兵卻想將公司的資金揣入自己的口袋,並與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鄭年勝合謀。今年7月底,鄭年勝一審被判死緩;9月14日,劉鐵兵也難逃法律懲罰,一審被佛山中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1月,鄭年勝剛調到禪城區祖廟街道辦工作,因佛山名鎮項目的許多被拆遷戶需要安置房,卻缺少資金,他便找到在新加坡讀研究生時的同學、時任沿海公司投資部經理劉鐵兵,希望該公司到祖廟投資。2011年3月,佛山名鎮功能區管委會與沿海公司簽訂項目合作協議,其中約定由沿海公司預付3億元用於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動遷安置等工作,資金支付至雙方共同設立的銀行共管賬戶。劉、鄭二人合謀挪用的1億元便是這筆預付款的一部分。
劉鐵兵稱,大概在2011年5月初的時候,鄭年勝跟他說,這些錢放在共管賬戶裏利息很低,不如拿出來做其他的投資,等需要用的時候再還回去;鄭還提議,到時候分給他2000萬元,剩下的8000萬元由鄭找一家能控制的公司來管理並使用。
檢察機關指控,最終,劉、鄭合作挪走了1億元,劉鐵兵分得其中的3000萬元用於個人公司中,另外在鄭年勝幫助下,其所負責的佛山項目競投得到分析儀器廠地塊。爲感謝鄭年勝,劉鐵兵許諾支付鄭年勝410萬元好處費。
黃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