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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麗娜)臺灣演員林心如的照片出現在3家醫院,分別被用在口腔整形項目、產後吸脂項目和女性私密整形的網頁中。因認爲自己的肖像權和名譽權受損,林心如起訴索賠191萬餘元,並要求對方賠禮道歉。
昨天記者獲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林心如訴稱,2012年7月,她連續獲知3起自己肖像權、名譽權被侵事件。她說,北京維爾口腔醫院在其網站和網頁中擅自將其照片用作例證來宣傳其“牙齒矯正、美容冠、種植牙”等口腔整形項目,北京麗都醫療美容醫院網站和網頁中擅自將她的肖像用作醫院“產後吸脂、恢復苗條身材”等整形類醫療手術的商業宣傳。
北京基恩醫院在網站的文章中,將她的肖像用於“處女膜修復”女性私密整形的醫療手術配圖,持續侵權時間兩年多。
林心如稱,她作爲一位公衆人物,一直都將維護其健康形象作爲工作的重點之一。她認爲這些公司的行爲涉嫌侵犯其肖像權、名譽權,於是起訴索賠共191萬餘元。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