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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周清樹)省政府官網9月13日發佈的《關於下達‘十二五’各市(州)碳強度下降目標的通知》顯示,2015年,全省單位GDP(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5%,能耗強度需下降16%。爲確保完成上述目標,省政府日前下達了“十二五”各市(州)碳強度下降目標。
其中,成都市碳強度需下降18%,能耗強度需下降16%。這一數據與自貢、南充、達州和涼山州持平;攀枝花、德陽、綿陽碳強度和能耗強度需下降幅度最大,均爲19%和17%。巴中、阿壩州和甘孜州碳強度和能耗強度需下降幅度最小,爲11%和10%。各市(州)政府對行政區域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