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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施中軒
金陵晚報記者潘思佳報道
用車運毒2.5公斤
“我文化程度低,找不到工作,爲了賺錢,不得不幹起了販毒勾當。”昨天上午9點半,40多歲的董某被法警帶入法庭。整個庭審過程中,他一直垂着頭,一臉懊悔。
據瞭解,董某並沒有正式的工作,平時在麻將檔看場子。一來二去,也就認識了很多有不良背景的朋友。去年,董某的一個朋友刑滿釋放後在廈門販毒,兩人在聊天中,董某聽說販毒可以賺大錢,也就動了心,打算利用販毒猛撈一筆。“由於我沒錢買毒品,於是想找人出資購買毒品,我作爲中間人從中牟利。”
4月30號,董某找到朋友蔡某,向其講述了自己的發財大計。經過一番遊說,蔡某同意出資37萬,並承諾等毒品賣出去後,每公斤給董某不少於29萬的好處費。董某一算,2.5公斤冰毒他至少可以拿到70萬的好處費,爲了這麼一大筆錢冒險,絕對值得。
在利益的誘惑下,5月1日,董某租了車,叫上自己的好友陳某一起開車去廈門。在廈門,董某購買了5大包及1小包毒品“冰毒”,並將該毒品藏匿於後備箱和車內隱蔽的地方。
在檢查了好幾遍後,董某自認爲將毒品藏得天衣無縫。5月4日8點左右,董某暢想着賺了大錢後的“幸福”生活,心情激動地駕車返回南京。
他將所有罪攬在自己身上
當天晚上6點左右,董某行駛至寧馬高速南京收費站時,被聞訊而來的警方抓獲。從車內,警方還查獲大量毒品。 經鑑定,該車後備箱內查獲的4大袋白色晶體,分別淨重501.05克、500.92克、501.04克、501.02克;該車內及後備箱內查獲的1小袋及1大袋白色晶體,共淨重488.63克,上述白色晶體皆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甲基苯丙胺含量平均爲51.6%。
同日,民警還在董某的暫住處查獲大量毒品。經鑑定,1袋及3小袋紅色藥丸共淨重28.727克,1小袋白色晶體淨重4.920克,皆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1小袋白色藥丸淨重0.774克,檢出氯胺酮成分;1盒綠色植物狀物淨重6.530克,檢出大麻成分。
被抓獲歸案後,董某供出了出資人蔡某。
庭審中,董某把所有罪責都攬在自己身上,對於檢方起訴,董某表示對起訴書中指控罪名及事實沒有任何異議。而對於被“連累”的朋友陳某,他表示很愧疚,並稱陳某對自己販毒一事並不知情。
而說起要親自運毒的原因,董某說,“毒品的量太大,自己運才能放心。”因本案案情重大,昨天並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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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人士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從事販毒的人員中,一是無業人員多,比例高;二是文化程度低;三是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多;四是青壯年多。
而根據我國刑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即冰毒等新型毒品)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毒販運毒品,一般絞盡腦汁想盡辦法藏匿,而這次案件的被告人董某,竟然將價值140萬元的毒品直接裝在車裏運往南京。瘋狂的他和朋友駕車一千多公里,從廈門運毒2.5公斤來南京販賣。然而,滿載140餘萬元毒品的“運毒車”剛到寧馬高速南京收費站,就被警方當場查獲。近日,此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中,董某把所有罪責都攬在自己身上,稱與自己同去廈門的朋友對販毒一事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