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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15日電(記者楊亮)個人所得稅法修改1年來,減稅效應明顯。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統計顯示,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同比下降5.7%。其中,工薪所得稅同比下降10.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同比下降13.7%。
2011年9月1日,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實施。與此前四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相比,這次修改內容最多,減稅力度最大:不僅大幅度提高了工薪所得費用減除標準,還調整了工薪所得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率,延長了申報納稅時間。
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稅務機關貫徹到位,徵管運行平穩,政策效應明顯。從2011年10月起,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開始大幅下降,除2012年2月小幅增長4.6%外,其餘10個月均呈下降態勢。其中2012年1月、3月、4月、5月和8月降幅均在10%以上。2012年前8個月,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同比減少380億元,降幅爲8.4%。其中,工薪所得稅同比減少381.2億元,下降12.9%;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同比減少80億元,下降16.7%。
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使中低收入者受益,稅收負擔明顯降低。據國家稅務總局測算,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申報繳納工薪所得稅的納稅人約3000萬人,比稅法修改前減少約6000萬人,月收入(不含“三險一金”等)在38600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均有所降低。900多萬個體戶(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稅負平均降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