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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每日新報評論員李國惠安徽宿州市蕭縣扶貧辦搞了一項專門針對貧困大學生的資助行動,符合條件者能領到2000元的資助金,經過審批後將在網上公示。誰知這一公示,竟讓300多名貧困生的所有信息洗了一次“日光浴”。原來,他們不僅公佈了學生的身份信息,還將學生父母的姓名、銀行卡號甚至是手機號碼一同曬了出來。此舉不僅引起了社會的誤解,也讓被公佈的貧困生直呼“接受不了”。
坦白說,扶貧辦資助貧困大學生,獎掖後學、扶危濟困,讓家境貧寒的學生都能圓了大學夢,這無疑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善事。而公佈受資助的貧困學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有利於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公開,這纔是公示的旨歸。但是,將學生的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就讀學校,甚至家長姓名、銀行卡號、手機號碼等全部公示,則於情於理於法都有失妥當。
於情,因爲家境貧寒,大多貧困生從小看慣人情冷暖飽嘗世態炎涼,過早體味生活的苦辣艱辛讓他們越發自卑自憐,而自卑自憐的同時,又激發出了更多的自尊與自強。在他們還沒有足夠成熟到理性看待貧富、冷靜對待榮辱之際,資助者是不是更該想方設法保護那一顆顆不算強大卻早已傷痕累累的心?
於理,我們鼓勵行善,但並不支持暴力行善。曾記否,武漢一男子坐在奔馳車裏沿街拋撒百元大鈔,引得衆市民瘋狂追車搶錢。曾記否,陳光標在雲南盈江地震災區行善時,和受災羣衆一起手舉200元捐款合影。照片中捐助者與受助者的不對等關係,高低立現。理性慈善不是居高臨下的頤指氣使,也不是虛榮心與作秀心的藉機滿足,更不是將受助者的信息抖摟個精光徹底。當我們高舉愛心慈善大旗時,給受助者以尊嚴,纔是健康慈善的應有之義。
於法,隱私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格權利,更是國際社會上一項公認的至高無上的個人權利。各國的法律法規甚至國際公約都有維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隱私的條文。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爲,既違反社會道德,也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雖是善舉,但扶貧不該忘了維護受助者的尊嚴,慈善更不該忘了保護受助者的權利。唯其如此,我們的扶貧慈善事業才能在理性健康的道路上更進一步。
好在,蕭縣扶貧辦相關負責人承認公佈的信息太全,確實不妥,表示將修改後重新公示。此事也算告了一個段落。
當然,也有人認爲我們對貧困生的保護不該太過小心翼翼。貧困生自尊心強並非壞事,但應該把握好度,否則自尊很容易變成敏感脆弱。的確,如今一些貧困生不敢也不願面對貧困,把家境當做恥辱,每每只會怨天怨地怨父母怨社會甚至自怨自艾,以至於慢慢被這樣的心態連累,最終壓垮了上進心,壓彎了脊樑骨,進而迷失在校園裏和社會中。筆者認爲,貧困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窮則思變的勇氣和魄力。
前不久,北大校長周其鳳到北大的貧困生“綠色通道”看望貧困生。他在現場表示,自己也曾是特困生,1965年到北大報到時手裏只有三塊多錢。他鼓勵貧困生們要自信自強,儘快融入北大。昔日貧困生,今日成了北大校長,這樣的例子並不鮮見,所以,家境如何我們無從選擇,但卻可以在自怨自艾與窮則思變之間二選一。所以,與其壓抑甚至扭曲自己,不如放下包袱,坦然面對貧困,努力奮鬥,搏出一方屬於自己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