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新建或改擴建的城市主幹道、次幹道,要設置步行道和自行車道,城市支路和居住區道路要設置步行道。
14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指導意見:到2015年,市區人口在1000萬人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要達到45%以上。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建永久性自行車停車場(庫),並以地面停車位爲主。老舊小區、平房地區要通過建設自行車公共停車場,解決居民自行車停車問題。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建、名勝古蹟、公園、廣場應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