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潘從武李海峯
-講述·法援故事
8月31日,夏雅琴等46人名農民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產建設兵團農十三師紅星一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幫助下,從湯某手中拿到了5萬元勞動報酬,這起因僱主死亡而引起的勞動報酬糾紛終於圓滿解決。
湯某的丈夫喬某是一個葡萄代辦經理人,每年在葡萄收穫季節時都會找夏雅琴組織裝箱工人。2011年8月,福建一位王老闆來到農十三師所在的哈密收購葡萄,委託喬某僱傭夏雅琴等46人給他收購的葡萄進行包裝,雙方約定勞動報酬隨行就市。
在201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的一個月時間裏,夏雅琴等46人就掙了118430元。其間,夏雅琴等與喬某多次覈算後,分三次領取了部分工錢。剩餘7萬元,雙方約定最終對賬時與客商王某同時進行覈算,客商王某將夏雅琴等人的工錢於2011年9月20日支付給了喬某。然而喬某卻於2011年10月11日不幸意外死亡,夏雅琴等人隨後多次向喬某的妻子湯某索要工錢均遭到拒絕。
萬般無奈之下,夏雅琴等人想到了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諮詢了哈密地區的許多律師後,因爲手上沒有任何證據,沒有律師肯出面代理此案。夏雅琴等人經人指點,來到紅星一場法援站申請法律援助。
紅星一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員瞭解案情後,迅速爲其開闢了援助“綠色通道”。爲了尋找證據,法援站工作人員多次找客商王某、喬某家屬湯某、喬某生前僱用的駕駛員雷某以及每個農民工瞭解事情經過,不放過案件過程中的蛛絲馬跡,遇有重要線索,便依法使用錄音等手段留存。經過長達8個多月的收集證據和前後四次法院開庭審理,喬某的妻子湯某最終在強有力的證據下承認了丈夫生前欠下夏雅琴等農民工工錢一事。在法援站工作人員的積極調解下,雙方達成支付協議,46名農民工因僱主死亡而引發的拖欠勞動報酬糾紛最終得以解決。
-律師提醒-
遺產與債務都被繼承繼承人應當清償欠款
此案中,喬某生前所欠夏雅琴等人的工資應當怎麼還?按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其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進行清償;當遺產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所以此案中湯某應當用繼承到的遺產償還夏雅琴等人的工資。
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同時也提醒廣大羣衆,法律是嚴肅的,法律只認證據,不管是外出打工、還是借錢給他人,都應當及時保留證據,比如我們最常用的字據,有了一個小小的字據,當你的合法權益受不法侵害時,不管是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申請勞動仲裁、還是申請人民調解或者是到法院起訴,都會被作爲強有力的證據,及時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