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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警必出”是110接警的一項原則,但正是這項原則,也讓農村片警們出了不少“冤枉警”。
“農村的糾紛主要是些夫妻打架、鄰里糾紛等小事,事兒本來就不大,我們到現場也只能說是勸說開雙方,多數用不着執法手段。我們跑一趟,時間久的要1個半小時左右,確實挺冤的。”做了14年包村民警,東寶公安分局牌樓派出所民警蔡兵說,有了村官輔警,“冤枉出警”的情形大大減少。
8月7日上午,蔡兵接到110通知說,在他的片區來龍村支部書記胡爲義家有人打架。看到消息,蔡兵覺得不可思議,胡爲義家怎麼可能發生打架。
蔡兵隨即打電話給胡爲義,一問,得知是兩個親兄弟在胡家門口打架,胡已在現場穩住了雙方,並已請兼任輔警的村治保主任周遠忠全權負責此事,問題處理妥當應該不存意外。
此時,同事已發動警車,準備到20分鐘車程的來龍村處置此事。蔡兵連忙叫住同事。蔡兵打電話給周遠忠,得知問題已平穩解決,不用再到現場了。
“農村治安有它的特點,往往是一些雞毛蒜皮、家長裏短的小事,這樣的事由生活在他們中間、彼此知根知底的‘村官輔警’來解決,往往會比代表強制力的民警要來得有效,輔警身份同時爲村官增加了一層強制力。”荊門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肖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