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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從小就有個『警察夢』,昇中專時他本打算報考警校,可被長輩阻止,隨後他變通地選擇了北京市司法學校。畢業後的22年裡,他一直在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從事反貪偵查工作。
『乾了22年反貪偵查,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它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張建說。幾個月前,他剛從偵查處調任公訴二處處長。
誰在說謊?
近幾年,陸續有同事和朋友問張建:『乾了這麼多年的反貪你不累不煩嗎?』他總是真誠地作答:『能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真是一件人生幸事,乾這麼多年還不煩,足見我多麼享受這份職業!』
享受,當然不是一開始就達到的狀態。張建坦言,真正享受辦案過程,還是2005年以後的事。尤其是成功查辦的某銀行受賄串案,讓他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職業快樂。
案件的線索是公訴部門在審查一起3000萬元的合同詐騙案中發現的。公安卷宗中反映,詐騙案嫌疑人張某供述在貸款過程中,曾向某銀行工作人員仲某行賄180萬元,且留有書證——張某工作筆記本上的『180萬、仲某』的記載。
接手此案後,張建通過從仲某妻子那裡得到的『仲某在案發前買了新車』這一重要線索,首先拿下了仲某受賄80萬元的口供。
行賄者書證記載180萬元,受賄人只承認80萬元,到底誰在說謊?
根據仲某在訊問中的表現,結合仲某花近20萬元贓款用於購車等相關證據,張建將疑點轉向了行賄人張某。
通過幾次針鋒相對的較量,張某不得不供出部分隱情:原來,他為了在東窗事發後辯解自己主觀上不是詐騙,而是正常貸款時被銀行工作人員索要好處費,於是在臨近事發時,就煞費苦心地故意在自己的筆記本上留下行賄記錄,為的是在關鍵時刻可以采取『丟卒保車』的方法為自己開脫罪責,以此來乾擾辦案人員的偵查視線。另外,他抱怨仲某既小氣又貪婪,所以故意把180萬元全記在他名下,實際上其中的100萬元給了負責此筆貸款的另外兩人——銀行分理處主任徐某和貸款部客戶經理王某。
謊供再次被拆穿
張某這次交代的隱情可信嗎?
鑒於張某前期口供存有不實,張建對其最新供述仍存疑問,於是他決定先訊問涉案的徐某和王某。徐、王二人到案後,膽小怕事的王某迫於張建施予的強大心理攻勢,在連抽三支香煙後,將與徐某合伙受賄40萬元的細節一一供述出來。
徐、王只收了40萬元?張某為何說向兩人行賄100萬元?誰又在說謊?
拿到王某的口供後,張建決定繼續提審徐某。徐某不愧為『單位負責人』,口纔好、學歷高,人亦相當精明。起初,他在張建面前表現出一副清譽無辜受到詆毀的樣子,對受賄之事一概否認。在一個半小時的訊問中,他時而文質彬彬,『配合』張建調查,時而暗藏機鋒,態度囂張,還『綿裡藏針』地向張建承諾,一旦無罪出去後『一定請檢察官喝酒』。
張建早已見慣嫌疑人的『兩面性』,於是見招拆招地回敬道:『你請的酒我一定要喝,不過喝酒的時間要由法律來定。』之後,張建憑借無懈可擊的證據鏈證明了徐某的受賄事實,實現『零口供』定案。
明確了受賄時間、地點、金額,甚至當時提什麼包、一路開車連闖了幾個紅燈……張建結合王某提供的各種細節判斷,行賄人張某『100萬全給了王徐二人』的供述肯定有假,於是再次提審張某。
當了解到張建已經掌握了幾乎所有證據後,張某終於承認:只給了王、徐二人好處費40萬元,另外60萬元是被自己揮霍了。
『過癮』的背後
嫌疑人使盡渾身解數精心編出無數謊言,都被張建一一拆穿。每當張建向人講述這起案件的辦案經過時,他都愛用『過癮』二字來形容。
說著輕松,但對於一名反貪偵查員而言,『過癮』的背後是巨大的付出。
由於辦案工作的需要,這些年來,張建經常把旅店當家,把家當旅店。三歲的兒子經常在電話中向他『抱怨』:『爸爸,你什麼時候回來?你答應給我買的玩具什麼時候給我?我和媽媽都病了,你也不回來,你老不回來,我和家裡養的小烏龜都長大了。』
聽到兒子『抱怨』的話,張建心中充滿了不可抑制的酸澀,而這種酸澀只能靠躲在人後點一支香煙來慢慢化解。
從事反貪偵查工作22年,張建兩次取得北京市檢察機關反貪偵查技能大比武第一名,先後榮立一次個人二等功、四次個人三等功,兩次被評為『十佳優秀偵查員』,並被授予『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乾警』、『北京市先進工作者』和『北京市檢察業務專家』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