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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申東
近年來,寧夏很多老舊居民小區通過改造,用上了燃氣管網,液化氣鋼瓶在居民家中“下崗”。然而,因供氣企業因資金有限,無力回收“下崗”氣瓶,不少氣瓶要麼流向廢品收購站點,要麼幾經輾轉流向城鄉接合部出租戶家中。記者瞭解到,這些液化氣鋼瓶90%都超過了使用期限且沒有經過檢驗,這樣的氣瓶放在家中無異於安裝了一顆“不定時炸彈”。
今年起,寧夏青銅峽市制定更換補償標準,採取市財政、企業、用戶各承擔三分之一的方式,集中更換報廢氣瓶。首先淘汰報廢“螺絲瓶”以舊換新,對1996年12月31日前生產的,使用年限已達到15年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全部報廢置換;對1996年12月31日後生產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逐只檢查,凡是鋼瓶無任何製造標誌、鋼瓶有縱向焊縫或螺旋焊縫的,耳片、護罩脫落或者焊縫斷裂及主焊縫出現裂紋的,因底座脫落、變形、腐蝕、破裂、磨損以及其他缺陷影響直立的鋼瓶一律按報廢處理。2007年2月以後生產的液化石油氣鋼瓶8年使用年限到期後,全部報廢再次更換新鋼瓶。
同時,青銅峽市質監局對新購買的鋼瓶進行編號登記,統一辦理氣瓶使用登記證,粘貼充裝標識,爲用戶建立氣瓶使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