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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對象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院長郝金生
綜治週刊:在社會管理創新中,豐南法院投入很大精力,也取得顯著成效,是基於一種什麼考慮?
郝金生:當前,人民法院如何更加有效地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成爲我們如何創新社會管理的新課題。人民法院作爲解決矛盾糾紛的最後一道防線,給民衆提供了合法性抗爭表達訴求的渠道。只有注重加強自身功能和運行體制、機制的自我創新完善,才能妥善化解各類社會矛盾,才能不斷滿足人民羣衆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通過創新審判模式,不斷延伸審判職能,提升審判質效,從而對不同的案件進行法律評判,闡釋法律內涵和精神,使法律成爲人們應該如何作爲和不應該如何作爲的指示和路標,對整個社會誠信、公正等良好社會風尚的建立和完善,起着引領和保障的作用。
綜治週刊:你們是如何把社會管理創新融入審判工作中的?
郝金生:法院受理案件的多少,反映着一個時期當地社會的和諧程度,可以說是社會矛盾的晴雨表。因此,豐南法院把提高案件的質效作爲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心。專門成立了審判管理辦公室,健全和完善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辦法》、《立案工作實施細則》等系列制度。統籌公正、效率、效果三大類評估指標,確立量化節點,將發改率、陪審率作爲公正指標重點,將簡易程序適用率作爲效率指標重點,將服判息訴率、調解率、撤訴率、實際執行率作爲效果指標重點。做到有節點、有量化、有重心、有兼顧,給檢測指標賦予了更多的實際意義,實現案件質量評估與審判管理的動態循環。
綜治週刊:你們是如何以能動司法爲切入點,創新社會管理,提高爲大局服務成效的?
郝金生:主要是堅持在職能上求延伸、作用上求發揮、管理上求創新。專門挑選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與重點企業結幫扶對子,通過走訪調研、法律講座、案件剖析等形式幫助企業規範合同,防範和降低生產經營風險;編寫了《服務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適用法律100問》等6本服務經濟發展叢書發放到企業。
我們探索運行了“以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爲雙核,以破產租賃、股權轉讓、重組、調整爲手段,依法助力企業破繭重生”的能動司法模式;成立了“重點建設項目糾紛合議庭”,在施工現場實行巡迴審判,方便施工企業和人民羣衆及時得到司法救助;針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引發的合同糾紛、融資借貸案件,採取活查封、反擔保的靈活方式,着力修復創建雙方長遠和諧關係。三年來,培訓廠長經理200餘人次,規避經營風險21起,解決企業糾紛1460起,爲企業挽回經濟損失4800餘萬元。
綜治週刊:你們在創新社會管理中,是以什麼作爲基礎和重要保障的?
郝金生:好的服務源於好的理念,好的理念變爲現實,需要有一個堅強的黨組班子、一支過硬的幹警隊伍。我們從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入手,努力在審判實踐中打造一支思想正、作風硬、能力強的法官隊伍。以創先爭優活動和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爲契機,開設了“法官講堂”,通過院領導授課、會議研討、經驗交流等多種教育培訓形式,引導全院幹警全面樹立審判是服務,但服務不僅僅是審判的理念。我們以質量高手、效率快手、調解好手、執行強手、調研能手、庭審佳手、文書優手“七手”評比活動爲切入點,深入開展素質大培訓、技能大練兵、作風大轉變活動,在全院範圍內營造了比、學、趕、幫、超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