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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一女子服用過量催眠藥後駕車發生單方事故。交警及時將該女子送往醫院救治,使其脫離險情。交管部門提示,服用抑制神經類等藥物後應避免駕車,“藥駕”危險不亞於“酒駕”。
9月11日15時,交警王串場大隊接到報警稱,金鐘河大街王串場一號路交口發生單方交通事故。辦案交警立即趕赴現場勘查,只見一輛黑色小客車斜停路邊,車的右前部撞上了人行道。據目擊者介紹,當時這輛車衝着人行道開了過去。駕車女子雖無明顯外傷,但意識模糊,已不能正常交流並拒絕乘坐急救車。交警當即將其移至事故車後排座,駕駛該車趕到第四中心醫院。經搶救,該女子脫離了險情。
經查,事發前8小時,該女子服用了過量的抑制神經性藥物,以致意識不清醒引發交通事故。據醫生介紹,其服用的佐匹克隆片是鎮靜催眠藥,用於治療失眠症,即使依據病情按正常劑量服用,也會產生思睡、遺忘、醉態、易受刺激或精神錯亂、頭痛、乏力等不良反應,因此服藥後絕對不能駕車。該女子超劑量服藥駕車非常危險,幸好沒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並得到了及時搶救。
交管部門表示,儘管目前道路安全法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或患有妨礙安全駕車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均不得駕車。但該規定只列出了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其他很多可致駕車意外的藥物並沒有進一步明確。參照世界衛生組織分類和藥劑科專家臨牀經驗,有7大類藥物會對駕車產生影響,分別爲:抗組胺藥物、抗抑鬱藥物、鎮靜催眠藥、解熱鎮痛藥、抗高血壓藥、抗心絞痛類藥和降糖藥。多數感冒藥都含有抗組胺類藥物成分,會影響駕車安全,買藥時注意看清說明,駕車前不要服用。(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