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防災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市定於2012年9月18日上午9時18分至33分,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現通告如下:
一、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時間3分鐘;
二、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時間3分鐘;
三、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
試鳴期間,請各單位、全體市民和過往旅客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