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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曾經報道寶馬車在商洛城區撞死人,肇事者從辦案民警手中“逃脫”一事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昨天,記者從商洛市公安局瞭解到,經過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辦案民警謝月民行政記過處分。死者家屬表示,他們對謝月民這樣的處分表示不滿,還要繼續追究謝失職瀆職之責。
涉案民警行政記過停職一月
商洛市公安局的處分決定說,謝月民,今年42歲,系商洛市交警支隊商州大隊事故中隊民警。8月14日凌晨1時許,西安碑林區駕駛員李鵬,駕駛陝A508×× (事故時未懸掛號牌)寶馬轎車在商洛江大道商州區民政局門前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致商州區人趙朗重傷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凌晨1時20分,商州交警大隊民警謝月民、張雷二人處警,因肇事車及當事人均在商洛中心醫院,兩人便先後前往醫院瞭解情況。
調查過程中,李鵬承認自己是駕駛人,並將駕駛證交給謝月民,謝、張二人未當場將嫌疑人控制,使李鵬自行離開,當日11時許,交警部門才從山陽縣將肇事嫌疑人帶回。
商洛市公安局認爲,辦該案件中,民警謝月民違規辦案,致李鵬離開達10多小時,是否酒駕無法確認,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形象,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8月14日,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謝月民行政記過處分,民警張雷受到行政警告。
此前,商洛市交警支隊紀委曾發出決定,已對謝月民停職一個月,並調離事故中隊另行安排。交警大隊副政委兼事故中隊長、指導員誡勉談話,責令商州大隊寫出書面檢討。
死者家屬不滿將起訴昨天,就謝月民停職調離後的工作另行安排一事,商洛交警支隊負責人說,目前還沒有考慮。
死者趙朗哥哥趙波說,肇事人已與他們家屬達成初步協議,大部分賠償已經到位,但還有15萬元在商州交警大隊。
“交警大隊說要給出一些材料後才讓起訴,我們已經到交警大隊去了很多次,但他們一直不給我們材料,說讓我們等待,這都一個多月了,我們還不知道要等到啥時候!”趙波說。
趙波還說,“只是聽說當日辦案民警謝月民受到處分,交警隊沒給我們說,但我們沒有放棄,待案件材料到手後,我們要用法律手段追究謝月民失職瀆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