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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據新華社報道,廣東省扶貧開發重點縣東源縣部分羣衆舉報,東源縣數年前以公益事業用地名義徵地1200餘畝,如今卻建起獨棟別墅羣,每套別墅平均售價600萬元以上,最高達6000萬元。這些違法別墅居然獲得當地規劃部門的公章“放行”。 “準生證”何來
違法天價別墅的背後,僅有開發商的逐利本能顯然不夠,假如沒有相關部門的“配合”,開發商絕難得逞。規劃部門何以爲違法別墅頒發“準生證”?吳江
全是前任的錯?
相關部門證實,2007年“提前”出讓土地涉嫌違法,但那是前任縣領導乾的事,已受處分。前任領導做出了錯誤決策,後任就無需糾正,甚至坐享其成?孫仲
提高違法成本
治理違法別墅,宜向權力尋租“開刀”。違法別墅久治難愈,有尋租者助長此風。需要給妄圖尋租者套上緊箍咒,提高違法成本,危及烏紗帽。黃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