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飲酒後在馬路上無故攔截過往車輛。民警制止時,其竟拳打牙咬民警和輔警。日前,西青區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個月。
被告人王某,現年60歲。案發當日中午,王某外出赴宴多喝了幾杯。下午3點多鐘,他來到西青區一主幹路上,無故攔截過往車輛。屬地派出所民警到場後,王某拒不配合工作,還用拳頭擊打併用嘴咬,造成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輕微傷。經鑑定,王某實施違法行爲時有辨認及控制能力,具有完全責任能力。
法院審理認爲,王某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