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廣州9月19日電在一些學校門口,有的學生站在斑馬線一邊,而一輛接一輛的小汽車就是不禮讓。如今這樣的司機,在深圳市可能意味着500元的罰款。2012年以來,深圳市對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不避讓行人的機動車,已開出一萬多張罰單。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200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