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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地稅局昨天(20日)明確表示,因水災等原因致使車輛報廢,可以退還車主部分車船稅。
今年7月21日,北京遭遇了數十年難遇的一場特大暴雨。在這場暴雨當中,很多市民的小汽車被水淹了,有的車淹得可能比較嚴重的必須報廢。在這些報廢的小汽車當中,其實有的車主纔買了很短的一段時間。汽車報廢之後,很多車主非常關心繳納的車船稅是不是可以退。
近日記者專門打電話給北京地稅局的相關業務人員,他們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的一些規定,購置新的車船,購置當年的因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當月起,按月計算。也就是說,假設車主是今年1月份已經預付了全年的車船稅,但是7月21日遭遇到水淹致使車輛報廢,那麼交管部門開報廢證明之後就可以向當地的稅務所申請退還7月到12月這5個月的稅款。
辦理退稅手續需要注意的是要攜帶證明,有四項證明是必須要帶的,第一是車輛的報廢證明,然後是車輛當年的完稅憑證,包括個人身份證以及存摺帳號或銀行卡號。在這裏特別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印有完稅證明號的保單即可當作完稅憑證使用。(記者李文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