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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欣平)備受市民關注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上海地區實施細則,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通過,於昨天下午正式公佈。 -上海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上行駛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免費通行的時間範圍爲: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4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
-免費通行的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後一天24:00結束(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爲準)。
-今年中秋節視同國慶節連休,因此今年國慶長假免費時段統一爲: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免費通行的車輛範圍: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
-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範圍:本市實行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及獨立收費的東海大橋。
-免費通行的管理模式:在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期間,本市聯網收費高速公路收費站仍將實行“入口領卡、出口收卡”的收費管理模式,即:對於免費通行的小型客車,入口發放通行卡,在出口時收卡免費放行;實施高速公路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的收費車道,繼續開通運行ETC專用車道,裝載ETC系統的小型客車在免費期間不計費不停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