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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師:
請問在漢語寫作中,怎樣正確選用“和”、“同”、“與”。謝謝!
河南讀者小魯
小魯:
“和”、 “同”、“與”這3個詞都可以做連詞和介詞,但在具體使用時有所不同。
“和”在口語和書面語中多用作連詞。“和”常用來連接名詞性成分,例如“中央和地方”、“平原和山區”、“幹部和羣衆”。
“和”也可以用來連接動詞和形容詞,但一般限於雙音節的動詞、形容詞。如:
(1)聰明和努力幫助他把理想變爲現實。
(2)他做的這幾件事體現出勇敢和機智。
(3)認真和仔細的調查,是必要的。
在上面的3個例句中,(1)中的“聰明和努力”是做主語,(2)中的“勇敢和機智”是做賓語,(3)中的“認真和仔細”是做定語。
“和”連接的動詞和形容詞做謂語時沒有上面做主語、賓語、定語那麼自由,一般要前加狀語、後帶賓語,或者同時加狀語、帶賓語。例如:
(4)他們的意志那樣地堅忍和剛強。
(5)我們正在調查和研究。
(6)科學家研究和培育了新品種。
(7)我們必須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
例(4)(5)有狀語,(6)帶賓語,(7)既有狀語,又帶賓語。
“同”多用來做介詞,意思相當於“跟”。例如:
(8)有事同羣衆商量。
(9)同壞人壞事做鬥爭。
(10)同去年相比,產量增加了10%。
“與”可以做連詞,也可以做介詞。但“與”的書面語色彩明顯,應根據文稿的語體色彩特點斟酌使用。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