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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龔靜)“哎唷,我被車撞了,大家趕快報警啊!”17日早上8點,56歲的劉大娘坐在一幼兒園附近的馬路上,捂着自己的腿請求大家夥兒幫自己報警。警方趕到現場時,劉大娘和私家車車主張先生正在激烈地爭執着。“壓根就沒撞到你,非往地上倒。”張先生不耐煩地嚷嚷道。可劉大娘卻稱,當時車子差點撞上孫子,她把孩子往前推了點,車子就撞上自己了。雙方僵持不下,警方提出先送劉大娘去醫院接受檢查,誰知道其卻不肯起身,而是提出了一個荒唐的要求:“我送這麼多回孫子了,就覺得你開車莽撞,你發誓以後不走這條路,我就自己去醫院,咱們私了。”
聽了這個要求,張先生和民警都愣了,後經過一番調查,民警瞭解到,當時劉大娘正送孫子上幼兒園,張先生的車拐着彎就開了過來,在離兩人有幾米處時按起了喇叭,劉大娘見孫子嚇了一跳,就將孫子推到旁邊,自己倒在了馬路上。
“我觀察過這輛車,每天從這裏過的速度都不慢,我得確保孫子的安全。”最終,劉大娘說出了自己“碰瓷”的真實目的,在民警的勸解下,她終於答應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