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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章寧旦通訊員廖蔚身份證、畢業證、公司印章、政府執法部門印章、部隊印章——廣東省東莞市的一個地下“辦證”窩點什麼假證、假公章都敢做。近日,該案的3名被告人許某書、其妻子王某、呂某芳被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查,3月20日,許某書向覃某訂做了一枚“東莞市工商局石龍分局”的假章、向“老吳”訂做了一張“周江仔”的假身份證,許某書的妻子王某到被告人呂某芳(覃某的妻子)處取得上述印章,到“老吳”處取得上述身份證後交給許某書。正在交易時,許某書、王某夫婦被公安機關現場抓獲。
東莞市公安機關在位於該市石龍鎮的地下“辦證”窩點發現,該窩點存有“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中國人民解放軍54×××部隊司令部軍務處”以及各色假身份證、畢業證等一批假證、假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