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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鄭州9月21日電記者鄧紅陽今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了第一批7個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方面的參考性案例,下發全省各級法院作爲審理案件的參考。河南高院新聞發言人徐哲稱,此舉意味着參考性案例指導制度在全省法院正式試行。
徐哲介紹說,河南高院專門設立案例評審委員會,加強對參考性案例的研究,決定將李新軍、韓二軍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7個案例作爲第一批參考性案例予以發佈。
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表示,各級法院在具體參照中要注意:不能與案例所提煉出的裁判要點相背離,也不能罔顧個案具體案情,生搬硬套案例的裁判結果;參考性案例可以作爲裁判理由在裁判論證說理中加以引述,但因爲其不屬於正式的法律淵源,不能在裁判文書中作爲法律依據直接援引。
“全省法院要加強對新型、疑難、複雜案件的研究,加強對有指導意義的案例的歸納分析,用活、用好參考性案例;要充分利用全省豐富的案件資源,深入挖掘案件價值,形成精品案例,切實發揮案例對審判的指導作用。”張立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