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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關於實施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日前發佈並將於下月起實施,市級預算單位應對包括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內的17項公務支出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
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的支出款項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等17項。《通知》規定:所有市級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但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保留轉賬結算方式。而《通知》也確定了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四種情況,包括:1、消費地在國內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2、消費地在國內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低於200元的公務支出,但不得化整爲零,虛假支出。3、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4、簽證費、過路過橋費、出租車費等目前只能用現金結算的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還明確規範公務報銷行爲。要求單位業務人員申請報銷時,除應提供消費發票外,還應提供刷卡消費POS機憑條,對無法提供刷卡消費POS機憑條的,一律視同使用現金結算。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