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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今年74歲了,從舊社會過來的人,也沒啥文化,在鎮上繅絲廠“服役”了大半輩子後退休在家。從烘繭員、驗級員、保管員等崗位上一路走來,雖說沒有一官半職,但多年的工廠生活卻讓他養成了讀書看報的習慣。
現在,每當看到爺爺戴起老花鏡,端着報紙半仰着頭眯着眼看報時,自己也能增添幾分勤奮讀書的動力。也正是這種閱讀的堅持,爺爺才與《人民法院報》相識,並結成了忘年之交。
那是2009年最寒冷的季節,當我回到老家時,卻發現爺爺滿臉愁容。聽奶奶說才知道河對岸的崔爺爺因車禍去世了,老伴也受了傷。他和爺爺從小玩到大,老了之後還經常一起打牌、釣魚。聽到這個噩耗,爺爺怎能不傷心?而此時,村裏的人都傳言崔爺爺家人不會得到一分錢賠償,因爲他是自己撞到人家車上的,人家最多給個三五千元的良心錢。
原來,崔爺爺載着老伴無證駕駛一輛摩托車去理髮,因當天人特別多就等到天黑。回家的路上過往車輛很多,燈光耀眼,崔爺爺一不留神撞到了停在路邊的小卡車上,自己當場死亡,老伴受傷,保險公司還來人勘察了現場。
我當即告訴爺爺:“只要崔爺爺不被認定負事故全責,他今年虛歲才68歲,按照農村戶口算也能獲得十來萬的賠償!況且,小卡車停在路上也應有責任。”爺爺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還反覆強調:“是他撞到人家車子上的呀!”我趕忙解釋:“嗯,這就是交強險,在122000元的範圍內不分主次責任的……”
經過我的一番解釋,爺爺仍然將信將疑。但不久後,崔爺爺家人起訴後的調解結果告訴他,我是對的。崔爺爺的近親屬不僅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償,車主還按責賠了6000元錢。
不久,全家人一起吃午飯時,爺爺突然對我說:“華啊,你們單位有沒有什麼關於法律方面的報紙?帶給我看看,現在這個社會不學法是不行了。”我當即想到了《人民法院報》,並從單位帶回了幾份。哪知,爺爺越看越上癮,還讓我下半年專門幫他訂了一份!
去年12月23日,當爺爺閱讀法院報時,在評論版突然看到了我的名字,一篇《公務員問題熱炒折射出什麼》的文章登在了“法官之聲”欄目。爺爺非常激動,並立即打電話問我。我說:“您看看下面的作者單位就知道啦。”爺爺驚喜之餘,還將這份報紙珍藏了起來,偶爾還會在親戚朋友面前“炫耀”。
這也更加激發了爺爺對法院報的興趣和熱情。現在,爺爺每天都要花時間閱讀法院報,在增長了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在傳播和應用着。
最近,有位親戚在打工時摔斷了好幾根肋骨,但老闆只願意給付醫藥費和幾百元的營養費。當向爺爺請教時,他居然當起了專家:“那哪兒夠呀?要是定了殘的話,還有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等一大堆賠償項目呢……”
看到爺爺與法院報結緣後的進步與歡樂,我要由衷地感謝《人民法院報》。在她20歲生日來臨之際,祝福她生日快樂並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