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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9月17日,隨着審判長李林手中的法槌“砰”的一聲落下,安徽省臨泉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宣佈閉庭。對於刑期的加加減減計算,被告人張某聽得明明白白,張某當庭服判表示不上訴。隨着該案的審理結束,臨泉縣法院自試行量刑規範化改革以來,在兩年時間內,適用量刑規範化程序已審結案件415件,共對441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2010年10月8日,被媒體稱之爲“全國量刑規範化第一庭”在臨泉縣法院敲響“第一槌”,正式在全國法院拉開了全面試行量刑規範化改革的序幕。兩年來,臨泉縣法院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及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實施細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認真制定本院量刑規範化實施細則,案件審理出現了“三高二低一無”的良好局面,即“當庭宣判率高、服判息訴率高、審判效率高、上訴率低、抗訴率低、無發回重審案件”。
據悉,截至目前,臨泉法院在已經審結的415件規範化量刑案件中,無一例被上級法院改判。在量刑規範化改革全面試行兩週年即將到來之際,有着“全國量刑規範化第一院”之稱的臨泉縣法院爲這一重大司法改革交出滿意答卷。
(朱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