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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據香港媒體報道,黎明2005年與小自己14歲的模特兒樂基兒交往後感情發展穩定,兩人於2008年祕密飛往美國拉斯維加斯結婚。但近年來,黎明因工作常與老婆聚少離多,自去年開始屢傳婚變。近日,據樂基兒美國親友爆料,黎明已支付了5000萬港元和價值6000萬港元的3間位於舊金山的房子給樂基兒,總值1.1億港元作爲贍養費。
黎明與樂基兒交往3年後完婚,從情人晉升爲夫妻,卻沒有加深兩人的感情。樂基兒的美國親友說:“兩人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生活態度完全不同。黎明喜愛享受奢華的物質生活,買完遊艇買私人飛機,吃飯全都在高級餐廳,而樂基兒則希望過簡單的生活。樂基兒曾試着叫黎明改變,但他不肯,所以兩人就分開了。”
據悉,樂基兒對“離婚協議”沒有太大意見,也沒有要求黎明每個月支付贍養費,而是以“一口價”方式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