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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地名規範拼寫
隨着國際交流的愈發頻繁,中國的人名地名會越來越多地以漢語拼音的形式出現在各種場合及名片、文書內。然而,常見的情況是,中國人名地名的拼寫相當隨意,存在大小寫錯誤、音節連接錯誤,甚至姓與名顛倒等不規範問題。新版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明確規定,姓名必須姓在前、名在後,複姓連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姓兩個字的首字母都大寫,如:LHuá(李華)、DngfngShuò(東方朔)、Zhng-WángShfng(張王淑芳)。但人名與職務合寫時,職務不得大寫,如:Wángbùzhng(王部長)、Lxinshng(李先生)。
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要分寫,且首字母要大寫,如:BijngShì(北京市)。已專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區分專名和通名的地名都應當連寫,如:Hi1óngjing(黑龍江)、S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正詞正音便於識讀
與原先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相比,新修訂的規則增加了在某些場合專有名詞的所有字母均可大寫且不標聲調的規定,如:WANGFUJINGDAJIE(王府井大街)。還比如,補充了“漢字數字用漢語拼音拼寫、阿拉伯數字則仍保留阿拉伯數字寫法”的規定,如:èr1íng1íngbnián(二八年)、635fnj(635分機)。
雖然拼音正詞規則已經公佈了十多年,但學界及民間仍時有質疑聲。比如,認爲拼音正詞法的分詞連寫、人名地名拼寫、大寫、移行等規則,只是模仿了英語的行文格式,並不能使拼式成爲字、詞所具有確定的意義。對此,長期從事漢語拼音教學與研究的上海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尤敦明說,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漢語拼音方案》及後來國家公佈的拼音正詞規則,最重要也最普遍的意義就是正音,面對不能識讀的漢字,加註拼音後就能立即念準確。而且,用拼音書寫時如何區分大小寫、如何連接等,也的確需要一個全國統一規則,不能因無序標註造成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