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8月25日,本報報道了一位民工和一位退休幹部前後跳入湖中救人的事情。9月21日,七里河區政府授予救人英雄“見義勇爲積極分子”稱號,並予以表彰獎勵。
8月21日晚7時許,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人工湖旁邊,一名11歲的小女孩不小心落入人工湖中。發現女孩落水後,在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醫技綜合樓工地工作的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木工陳仁相,來不及脫掉外衣就跳進湖裏救人。由於落水女孩過度緊張,抱住陳仁相的脖子,使他無法正常呼吸,加之湖水中水草太多身體被纏繞,還沒有救起落水小女孩,陳仁相就體力不支開始往下沉。在這萬分緊急的時刻,正在湖邊散步的蘭州軍區聯勤部退休幹部宋大江,聽到圍觀羣衆呼救後,不顧個人安危,縱身跳入湖中,奮力游到落水小女孩身邊,托起女孩遊向湖邊,湖邊好心人伸出雨傘將小女孩拉上岸,宋大江和陳仁相也在人們幫助下相繼上岸。隨後,兩人悄然離去。獲救小女孩回家向家裏人說明情況後,家人經過多方尋找,最終找到了兩名救人英雄。
本報連續對兩人的事蹟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七里河區西湖街道辦事處及時上報了宋大江、陳仁相爲七里河區見義勇爲積極分子的報告。七里河區綜治辦對事件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經覈實,宋大江和陳仁相捨己救人、見義勇爲的先進事蹟完全屬實,他們的行爲符合《甘肅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爲人員條例》有關規定,屬見見義勇爲行爲。經七里河區綜治辦研究並報區綜治委主任同意,決定宋大江、陳仁相見義勇爲行爲給予確認。9月21日下午3時許,七里河區召開表彰大會,對兩人分別給予3000元的現金獎勵,並頒發了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