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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臨高縣扶貧辦原主任林世莊,利用扶貧項目4年非法收受回扣58萬元,並授意該辦工作人員王成利和原副主任周衛斌收受回扣進行分成。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分別對林世莊、王成利、周衛斌3人,判處6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利用扶貧項目受賄要回扣
2006年,臨高縣扶貧辦公室爲實施橡膠生產扶持項目,需要批量購買橡膠苗扶持農民種植。同年下半年,儋州市慶澤苗圃場老闆覃某獲知後,請時任該縣扶貧辦公室主任林世莊吃飯,並洽談橡膠苗購銷事宜。覃某得知購銷苗金額爲21萬元時,雙方就簽訂了《天然橡膠良種苗木購銷合同》。到賬後,覃某取出9.28萬元回扣給林世莊。
覃某與林世莊牽上線後,便約定長期合作。2008年9月21日,林世莊再次與覃某簽訂了一份《天然橡膠良種苗木購銷合同》,購銷金額47.8萬元,林世莊授意辦公室工作人員王成利和原副主任周衛斌負責該項目。2009年1月6日,購苗款到賬,次日,覃某將3.28萬元和9.523萬元的回扣款,分別轉存入林世莊兒媳的賬號以及周衛斌賬戶。隨後,周衛斌、王成利、林世莊3人分成。
2008年、2009年、2010年,林世莊再次利用臨高縣扶貧辦採購橡膠苗、桑苗扶貧項目,先後簽訂7份購銷合同,直接和授意他人多次收受回扣進行分贓。
扶貧辦原正副主任均獲刑
經審理查明,臨高縣扶貧辦在組織實施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橡膠、檳榔、桑苗生產扶持項目過程中,林世莊、王成利、周衛斌利用簽訂購銷合同的機會,數次收受覃某等人回扣款,其中林世莊受賄金額58.077萬元,個人分贓49.641萬元;王成利受賄金額26.119萬元,個人分贓5.719萬元;周衛斌經手9.523萬元,個人分贓2.736萬元。
另查明,林世莊、王成利、周衛斌均於2011年3月25日向海南省檢察二分院投案,並分別退贓16萬元、5.6萬元和2.736萬元。
法院認爲,林世莊、王成利、周衛斌系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工作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其行爲均已構成受賄罪。在共同犯罪中,林世莊與行賄人洽談,商定具體回扣數額、收取回扣的具體方式、主持分贓並分得大部分贓款,是主犯。王成利、周衛斌只是收受贓款,是從犯,依法減輕處罰。
-沉思錄
近年來的反腐實踐證明,腐敗現象不僅出現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一些平日裏的所謂“清水衙門”也被“蛀蟲”所惦記。而發生在海南臨高的案例更令人深思——扶貧項目竟成爲不法官員的交易對象。由此,我們不得不明確,反腐監督不能留下任何死角,只要有權力,就有可能滋生腐敗,就必須建立健全的反腐監督體系。(記者吳曉鋒邢東偉)
(來源:法制日報)